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,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。概括起来可以分为拟办、立项、交办、催办、办结、核查、反馈、评价和归档环节。其主要工作模式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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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督查督办件管理
所有类别的督查督办件纳入统一管理,只是在来源和类别上做区别,比如来源上可以分上级交办、本单位、群众反映,类别可以分领导批办件、会议议定事项、工作目标等,无论什么类别的督办件都纳入一种模式管理。
1、立项登记
登记督查督办件的来源、类别、编号、事项等内容。
2、交办派发
选择相应的承办、协办单位和分管领导后,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交办派发,派发后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、站内短信、工作台提醒等多种方式告知相关人员。
3、签收落实
相关单位/科室收到交办的督查督办件后进行签收,并指定相应的责任人、承办人及联系方式。
4、工作交流
工作交流是指单位/科室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,与工作派发者、分管领导、承办、协办单位/科室等之间的信息互动,类似论坛功能,可以是工作指示、工作建议与意见、也可以是提醒等。
5、催办督办
(1) 催办
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,督办部门可采取发《催办单》或直接到承办单位/科室催办等形式,适时加以催办查办,系统记录催办记录。
(2) 督办
督查督办部门可以通过电话、函件、约谈、走访等多种方式对任务承办人进行督办,系统记录每次督办工作记录。
(3) 会议
记录围绕任务开展召开的督办工作会议,包括会议时间、会议内容、召集人、参与人、记录内容等信息。
6、工作汇报
工作汇报分为进展汇报和完成汇报,进展汇报主要在周期比较长的督办事项、如建设工程、重点工作、工作目标等,主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,填报周期根据派发时的要求进行定期填报,如周报、月报,完成汇报是工作完成后提交的完成报告,进展汇报与完成汇报在汇报内容上有差异,但操作模式是一样。
7、工作复核
对承办单位/科室的回复情况进行检查,按照交办时所提的要求,对不符合交办要求的,要退回承办单位/科室补办或重办,对符合要求的,要呈报领导阅知。
8、反馈报告
一项具体的督查督办任务完成后,要按照事事有结果,件件有回音的原则,及时向领导、相关单位或人员报告结果,做到批必办、办必果、果必报。
9、考核评价
针对承办单位/科室的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,包括过程控制、回复时间、报送程序、领导评价等。也可以采取扣分方式。
10、办结关闭
督查督办件办理完毕后,关闭督查督办件,各单位/科室不能再对督查督办件除查询查看以外的操作。
11、特殊操作
(1) 撤消
派发单位/科室如果发现派发错了或暂时不执行了,可以对督办件进行撤消。
(2)延时申请
延时申请需要填写申请时间、申请事由、申请延至日期等信息,申请提交后由督查室请示领导审批。
(3)延时审批
审核通过的话按照申请同意日期执行,未通过的继续按原来日期执行。
(4) 退办
退办件管理与新的督办件类似,按照退办件通知约定的时间进行办理、回复与催办督办。
(5) 升级
对催办或督办多次都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,可以将任务升级进入考核程序或监察问责程序。
12、查询监控
系统提供动态监控、提醒、统计等功能,让单位领导、督办人员能快速掌握督办件办理情况。